摘要: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获悉,日前该区印发《海口市龙华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暖“新”关爱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共7章18条具体措施,创新设立全省首个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暖“新”关爱资金,建立健全对外卖骑手、快递人员、网约司机、网络主...
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获悉,日前该区印发《海口市龙华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暖“新”关爱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共7章18条具体措施,创新设立全省首个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暖“新”关爱资金,建立健全对外卖骑手、快递人员、网约司机、网络主播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机制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新就业群体的良好氛围。
《办法》明确,暖“新”关爱资金,用于精准帮扶在龙华辖区内工作、支持党委政府工作、平时一贯表现良好、生活上存在困难的新就业群体,优先考虑在疫情防控、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基层治理中主动参与、有效发挥作用的生活困难的新就业群体。同时制定了违反党规党纪、国家法律法规等7类及其他不得申请、审批、发放暖“新”关爱资金情形。
帮扶标准方面,《办法》规定,分两个档次不同资金标准对就业群体进行帮扶。如因配偶无工作、子女上学导致生活贫困、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新就业群体,以及本人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,经其他途径救助后,家庭基本生活仍困难的,根据情况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暖“新”关爱资金。
为规范审批程序,根据《办法》,应按照个人申请、党支部或公司初审、各镇(街道)党(工)委复审、区总工会核查、区委组织部(区委两新组织工委)审批的流程,规定发放范围、发放标准、发放程序。建立暖“新”关爱资金责任追究制度,对弄虚作假、调查失真、审批不严造成损失的,追回所发放的暖“新”关爱资金,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暖“新”关爱资金接受社会各界帮扶资金,同时自觉接受财政、审计等部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。
原标题:海口龙华区设立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爱资金,出台18条具体措施帮扶